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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外传·爱菱》


第六卷


       


  风姿物语  外传  爱菱  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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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  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么今儿个心情不错,不当哑巴了吗?听说你
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么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
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
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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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地底建
他叫陈由,是一名D级骑士,出身于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以
他这等功夫,与一众B、C级骑士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
,人的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
士,反而是颇通文事,靠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于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后,一
个骑士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一起当班的
同袍,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
起,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摺扇,雕刻精致,镶金佩玉,大非凡品,
扇子的尾部,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
将这样一柄遇力即折的摺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摺扇拔出,却见那摺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
的扇面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
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是远较
其他骑士为强的。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
一看之下,脱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
,又兼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拔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
是骨瘦峥嵘,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余,而刚直不足了。陈由心想,便是这
等窝囊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
刎颈,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流  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
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
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
,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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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
,他们待在往地下建  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
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
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
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
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不过,那个
敌人也真是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
行,那是万万不能。魔导师、仙道士修练到特级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
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
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
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
蹩脚的。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
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过了一夥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
。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
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
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
。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彷佛随
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痨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
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不是光剑,那么,是实剑还是古剑?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一尺七寸,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
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
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
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气,可以说是”
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
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特级高手往往会对自己的气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
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
的气都没有,他病的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令人奇怪的,
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
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
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将她救治,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
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
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
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道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
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
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
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
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夥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
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
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是
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
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仿古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
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
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仿古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
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这
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夥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B级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
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
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
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
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
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
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B级骑士,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
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只闻一时之间,四方都是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嘎然而止,骑士们捂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
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
,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仿古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
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
,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
可寻。
  但李煜就是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仿古剑之前,刺穿了骑士
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两名B级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李煜的剑长未满两
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三丈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
,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
,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  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
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
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
,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
大相异迳,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诡异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
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
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拔,一扫适才奄奄病容
,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
,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
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
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
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
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
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
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五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奔逃的数名
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仿古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
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
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仿古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
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仿古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
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
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是A级骑士的中位,却不
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
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  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
把剑给他。”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一面说,一
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
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
般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那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仿古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
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
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
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
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朱鸟骑士团规律极严,若有团员擅入不入流的组织,必遭重罚
。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
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活着。
  正想一刀将这小子斩成八块灭口,李煜懒洋洋地问道:“你的金刚甲身练到第几
层了,若是还没修成般若界,就别出手,免得枉自送了性命。”
  闻得此言,公孙雄为之大骇。
  金刚甲身,是朱鸟骑士团的专属护身硬功,一旦修成,刀枪水火俱不能伤,自己
便在此功上费了无数精神,若不是这次外出来帮手,静心潜修,半月后便可修成第五
层般若界,参加一年一度的考核竞赛,这银发小子貌不惊人,怎地眼光如此锐利,知
道自己尚未修成般若界。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  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
得,哪国的资料里,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
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
往后可就麻烦了。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  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
自己哪还有命在,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
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
,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金刚甲身提至最高,寻思道:你手中所
持又非是神兵利器,我的金刚甲身已练至颇高境界,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
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A级骑士使出,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
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的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
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的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
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长刀
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李煜怒斥一句,
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金刚甲身威力发挥至最强
,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
底。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
会大拍马屁。
  “当  !”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
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
,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仿古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
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拔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
人人争先恐后,丢下了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的像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上好花岗岩
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
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
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
、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这等剑法,
便是当今世上三大神剑也不能。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
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
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一流高手,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
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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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
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的骑士,都是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
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
人、天草四郎、米迦勒…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有个少年,靠着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
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
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当这剑豪过世后
,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
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少
年,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
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可修成『终极』。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
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
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
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啸,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
,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
、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p。s萧寒山之子,萧风健,是当世第一智者,辅佐挚友中兴王室,收养两名义弟
,天地神威、云翔.迦楼罗,分别于绯樱帝国、绢之国为帝,印证“同根子,天地命
”的预言。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
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
,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
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的
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
也是一知半解,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萧风健本人,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
,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
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受。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
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起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
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
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
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
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
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
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雪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
,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
,两者合一。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的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
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
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他不动真剑既成
,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
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
,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生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
全身,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
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限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的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
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
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
,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
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
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
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的真气仅
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
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乾乾
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追踪
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
一步奔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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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这一路走来,所杀
的大部分是C、D级骑士,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
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
,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
人了。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
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
说是荣幸之至,李煜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
团值得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A级骑士有三名,B级三十二名,剩下的
由C、D级骑士组成,这样的实力,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
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
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
,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摺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
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
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摺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乾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
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这叫赶鸭子
上架,不上不行。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副不可一
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
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
,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
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
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沈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
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为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
,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
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
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
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
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  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
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
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
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
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志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
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黑鲁曼已
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拔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
,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
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你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清
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
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白
鹿洞称掌门为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
时间浪费在  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
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
瑰宝,白鹿洞三大神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
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
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
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
眠,一心求剑。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
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
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  ,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甚至打趣说:“若
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
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
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
家。为了把婚事办的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黑鲁曼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
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赢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
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
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
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黑鲁曼第三王子
,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  下台去,又羞又怒,发
誓报复。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黑鲁曼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
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
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
败被擒,黑鲁曼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黑鲁曼哪
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
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
,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角猫的步数”。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
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
;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
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
骑士团。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
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
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
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  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
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
,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
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被提到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
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赢得眼前的这场战
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
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赢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
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
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
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经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总
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
出腰间仿古剑,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剑质甚佳,居然挡住了这突发
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
,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仿古剑,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
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很适合半戴面具的水晶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  在胫骨上,重
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的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
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
斗,还是大石咂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于团长的命令,B级以上的骑士,没有
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沈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
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的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
,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黑
鲁曼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
重重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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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实在不是个作大事的料!
  给人包在重围,李煜不禁有这个想法。如果自己能再沈得住气些,就不该下那么
重的手,应该懂得藏拙,保留实力,趁敌人大意时,发出致胜一击;再不然,刚才的
奇袭一举毙敌也不错,少了剑阵的编设人,要脱困也容易多了。
  现在的情形,就成了两头空的最佳写照,李煜苦笑,狼嚎骑士这么大的阵仗,实
在是高估自己的实力了,刚刚又没能够宰掉花风云,剑阵一旦发动,后果堪虑喔!
  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弄错了,右手手掌上的伤痕,是千真万确,不过,手掌
下的筋骨,却已完好如初,自在门的医术实是一绝,又是萧寒山亲自出手,接筋续脉
,手伤早已完好如初,只是留下表面的伤痕,当作刻骨铭心的警惕,至于一路来骗倒
不少敌人,这倒是意外收获。
  十几柄敌刃攻来,将李煜吞没在中央,忽地,剑势冲天而出,如潮水般向四面八
方散去,势若夺日,澎湃的内家真气,雄若怒涛,激的骑士们止不住脚,倒退连连。
  李煜矫若神龙,在剑网中拔身飞起,反手挥剑一斩,前方的骑士退得正急,双方
距离又近,但见青光回汤,惊呼骤起,最前方的七、八名骑士,全数中剑倒地,谁也
没能逃开的去。
  “剑阵、快布剑阵!”
  不意李煜强悍若此,花风云也有了觉悟,要收拾掉眼前这只平阳虎,是绝不可能
靠单打独斗了,李煜的内力较当年虽有不如,剑法的威力却似乎更大,就是一涌而上
或车轮战,只怕现场的一半人都得被牺牲掉,唯今之计,只有指望这抵天剑阵了。
  不待花风云呼喝,骑士们也有了同样的理解。狼嚎骑士团成立以来,敌人的水准
最高也不过是A级骑士,像这样面对特级高手,还是破题第一遭,仅管眼前这人似乎
受过伤,却还是保有了相当的实力,要收拾他,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伤亡可以了事的
。
  花风云呼哨几声,骑士们踩着熟练的步伐,几下排列后,一个巨型的剑阵已然成
形,但见银光辉闪,剑风纵横,把李煜围在中央。
  当花风云欲组剑阵时,李煜便欲先发制人,以不动真剑抢先破阵,哪知真气方提
,心房猛地剧颤,痛彻肺腑,整个身子虚汤汤地,落不着实处,登时给吓出一身冷汗
,知道这是自在门武学反噬的前兆。
  自在门武学,别走捷径,于武学中另开出一片天地。其一派武学首重明悟,精义
共分『心』、『技』、『体』三诀,盖因其独门武学,十有八九反天道而行,以至于
对人身伤害沈重,若不能充分理解该技的深意,往往一招未发,便遭该技艺反噬而亡
。
  是以,自在门子弟,平日皆需拼命锻  体魄,以承受每次发招后的反作用力;不
停地熟练该技艺,由熟而生巧,终至了悟其义。
  不过,这样的武学也有好处,除了本身威力奇大外,若是在『心』之诀上有精进
,许多绝技甚至不修而成,换言之,只要能彻悟这一门武学的背后深意,不经修练,
立即可成。
  像『天流不动剑』这类的掌门绝学,甚至是“一夜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的不动真剑,至今尚未悟通最后一着,『心』之一诀未通,那如天地初生似
庞大的终极能源,便由本身的肉体、对剑技的熟悉度来负荷,整个人的负担重至无以
复加,体内便如一桶随时会炸开的火药,只要真气运转一个不顺,不动剑气立即反噬
,危险之至。
  这么一耽搁,剑阵已然发动,攻势连接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李煜自是大叹。
  在决定闯阵之前,如何破解剑阵,作过思索,当时的想法有二,一是趁其剑阵尚
未布稳时抢攻,可收奇兵之效;二是直接以不动真剑硬闯,只要不动真剑的威力果如
传闻,要破解剑阵并非难事。
  现在两个算盘尽皆落空,敌人的剑阵非但组成,而且在花风云的主持下,威力只
有更胜前次;不动剑气却在这个节骨眼产生反噬前兆,若还要继续使不动真剑,立刻
便得惨绝当场。
  为今之计,只有先以青莲剑暂挡,过得一时是一时。李煜无奈一叹,将全身真气
猛灌入手中木剑,刹时间,木剑上青光大盛,剑气有若实质,在身体四周点化出朵朵
青莲,环环相扣,组成了一个绵密而结实的剑圈。
  “左阵随癸水之位前进,右阵踩戊土之势斜退。”
  花风云连连下令,将三方剑网齐往内推,想藉这三面铁壁的夹击,一举奏功。
  此时三边剑网,分别由花风云与另两名A级骑士主导,每边各有三十余名骑士,
威力当真非同小可,只要修为稍弱个几分,立刻便在庞大压力下爆死。是以,花风云
了充满自信。
  当三面剑网同时向内急速推挤,骑士们忽觉剑圈内一道大力涌来,两力相碰,电
殛似的剑气,穿护体真气而入,所有人俱是虎口剧震,整个身子直往后跌。
  刹那间,在众人眼前,朵朵青莲。
    枯!
  荣!
  开!
  谢!
  李煜竟以一人之力,将瓣瓣莲花组成剑圈,凭力御力,尽挡抵天剑阵的每式攻招
,与百多名骑士扯平,这等内力,非但毫不弱于当年,反而更显猛不可当。
  花风云这才知道自己的判断,错得有多厉害,适才青莲盛放,他立于阵前,首当
其冲,要不是急舞湛卢,格挡得宜,早已身中十七八剑。
  百余人的阵势,进攻时固然威力强大,势所难当,值此败退之时,却不免扭来撞
去,你踩了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膝盖,进退不一,乱成一团。
  眼见己方连连后退,阵形大乱,花风云急忙指挥挽救,总算李煜没有趁胜追击,
剑阵得到重组的时间。
  李煜非是不欲追击,只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如患了伤寒病般,忽冷忽热,酸麻难
当,一身内力更是时有时无,刚刚奋力一击,把剑网迫退,大半身体登时如坠冰窖,
下一刻又彷似身处洪炉,光是要压制逆走真气便已忙乱手脚,哪有办法再行追击。
  这样的过程几次来回,李煜累的冷汗直冒,剑圈的威力却是分毫未损,逼的狼嚎
骑士无法近身。
  抵天剑本属守招,剑阵编演后,也还是以守势为主,倘若李煜一昧抢攻,那无论
攻势多强,非但无法突围,反而会陷入连绵不绝的后着中,但李煜此时别出心裁,在
原地舞剑成圈,以守御守,弄得狼嚎骑士手忙脚乱,应对困难。
  不过,以花风云的眼力,自也看出了其中破绽。不管内力多高,像这样以团团剑
圈护身,耗力想必极大,只要双方这样僵持下去,不出两刻,李煜必然不支。
  再过一会儿,连一般的骑士也察觉到了,人人于是放慢脚步,以无隙可寻的姿态
,地毯式收紧剑网,只待李煜真气稍有不济,便要一拥而上。
  李煜手上不停,心下却是大恨。花风云的抵天剑阵,并未当真体会抵天剑的奥秘
,把“一剑化三式”的精微变化,陋化为庞大而笨重的剑网,如果自己功力一如当初
,早已轻取此阵了。
  不过,花风云在白鹿洞的日子,的确没有白待,这剑阵确实是将抵天剑的三种变
劲,长空、柔柳、中流,层次井然的付诸实现,又以巧妙的运劲法门,将百多人的内
力予以贯串、并力,发挥出不啻于特级高手的威力。
  “再僵持下去,可就不妙了啊!”
  这样下去,无异重蹈覆辙。虽是不成器的仿冒品,但抵天剑自有其妙用,饶是青
莲剑歌这等剑法,也是攻之不破,几次全力发招,都给花风云指挥挡了下来。彷佛一
柄利剑,却给又黏又稠的糖浆附着,怎样也甩不脱。
  不可否认的,由花风云亲自指挥的抵天剑阵,确实是掌握了此剑的三分神髓。
  仔细想来,便是自己实力最强时,也从没能攻破师兄弟手中的抵天剑。幸好今日
对峙的不是师兄弟们;不过,自己的实力也不如于当年了啊!
  前半套剑法,看来是发挥不了作用了,想破阵,就必须将功力提高一层,对准剑
阵破绽攻去,方能一击致胜。而只要使出『将进酒』剑诀,或不动真剑,这个计画应
是可实行的,然而…
  如此一来,问题就在自己是否能在功力提高的同时,成功驾驭随之爆发的真气,
若是失败,莫说作战,自己便先给暴走的剑气震碎经脉而死。
  走到这个田地,局面又回到前次被困剑阵的窘状,跑不掉、打不赢,除了节节进
逼的外在敌人,体内蠢蠢欲动的剑气更是大敌,僵持下去,自己只能在力尽而亡、经
脉爆裂这两种下场中择一。
  “该死,那岂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这些时日以来的武功都练到哪去了?”
  对自己的无法可想,李煜感到非常愤怒,非但救不出爱菱,还落至这等窘境,这
么看来,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就是“匹夫之勇”了吗?
  气恼中,手中剑招虽然依旧凌厉,思绪却不免大乱特乱,恍惚里,眼前的景象有
了改变,一片白光的剑网中,彷佛有个男子,漂浮在半空中,手持古剑,半边面具之
下,深蓝色的眼眸,恍若冰晶,散发出讥嘲的笑意。
  “连这点小阵都破不了,将来哪有资格决战战于他…不行!豁出去了,不是你死
就是我亡…”
  想起与那人的恩恩怨怨,李煜一股气直往上冲,一咬牙,强逼自己抛开所有顾忌
,将真气重新逼运至顶峰,大喝一声,震惊百里,两脚几个起落,竟以不动真剑飞身
刺出,直指花风云。
  “咻!”
  花风云惊见李煜飞身来攻,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观其来势大有一往无前的誓死
决心,剑阵未必接的下;喜的是,只要能接下,趁其旧力已老,新力未生时,剑阵一
个合拢,便是有十个李煜也了帐了。当下不动声色,暗使眼色,示意三方人马预备做
最后一击。
  李煜此剑并无必胜把握,只是凭着一股义愤,作同归一剑而已,若是失败,便当
场阵亡,总好过这样陷入僵局。
  木剑递出,画出了个长长的弧线,就在剑上劲力将发未发之时,一段话忽地略过
李煜脑海。
  『别以为哀兵就是必胜,致诸死地而后生,能不能生不知道,死却死定了。情急
拼命、穷鼠反噬,威力固然不可小觑,却也不过是三流伎俩,真正的上乘剑术,似有
意而若无意,剑我两忘,这才能发挥剑法的真正威力。』
  『记住!别动不动就想拼个同归于尽,生存的机会,一向只留给想求生的人!』
  几句话,犹胜暮鼓晨钟,令李煜为之一醒,止住前冲之势,反手收剑。
  照理说,在全力一击时中途抽回,无疑是回招自伤,收召者轻则呕血重创;重则
当场经脉爆碎而亡,但李煜此时心境隐与不动真剑相通,身与意和之下,说收便收,
人轻轻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消去冲势,不费半分力气。
  “老师说的对,人死了,就什么也做不成了,孤注一掷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我
该做的,是好好想清剑法的真意,而不是像野兽一样拼命……”
  剑法的真谛是什么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
了……』
  这是老师临去前的留话。
  “我想挥出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剑呢?”
  李煜沈思起来,上一次,他的回答是“想挥出任何能打倒敌人的剑”,这答案显
然不对。
  那么,自己真正想用的,是什么样的剑呢?
  “我想挥出的剑……”
  反思此生,自己一生求剑、练剑,却从来没想过,练成剑法后要做什么?练这些
剑法又为了什么?
  到最后,剑法固然练到最高境界了,可是,最高境界又怎样呢?自己的人生并未
因此而得到幸福,反而因此把更多的人牵涉入不幸之中。
  这样说来,自己的前半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吗?
  回过神来,只见四面八方剑气纵横,无数的抵天剑一起射来,把周遭封锁的连半
点光都不透,剑影依稀中,许多人影一一浮现。
  这些幻影,自己都是看过的,就在最苦的那段日子,每当高烧昏迷,总会看见这
些身影,温暖的问候,咬牙切齿的诅咒,全数刻成不灭的伤痕。
  幻影中,最后也是最清晰的一个,是那半副金属面具,还有那鬼火似的讥讽笑意
,而在他的身后,更有一道巨大的模糊身影,巍峨耸立,仰之弥高的气势,使人不由
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个人是谁?那道身影代表什么?自己该是再清楚不过了。
  幻影们划成了一道道丝线,师恩、亲情、刻骨的爱恋、灭国杀亲的仇恨、遭到背
叛后的愤怒、对己身无能的憎恶,还有更深沈的悲哀,编织成网,紧的让自己喘不过
气来。
  如果能得到新生,究竟想做些什么……又到底能做些什么呢?
  注视着滴水不能透的抵天剑网,李煜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
  “对了,就是这个,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
  这一刻,原本模糊的巨大身影,竟尔清晰起来,显现出来的轮廓,是那么的令人
熟悉,不可思议的,竟与自己毫无二异。
  是的,最后的那道影像,竟是另一个李煜,穿着华丽,满面傲气,完全是他往日
的武陵少年模样。
  “我要挥出的,是能斩开一切,不被任何东西所拘的剑!”
  斩断过往的恩义,把所有挡在面前的阻碍砍开,不管阻碍有多么巨大、艰难,他
要的是柄足以斩开一切,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剑,而这些阻碍中,亦包含了过去的自
己!
  这番想法,想来甚长,却只是一瞬,当狼嚎骑士随应李煜的拼命一击,而发动全
力攻击时,李煜已轻巧巧地收回剑势,俐落地原地转半圈,腾身而起,手上长剑反臂
斩下。
  急涌的不动剑气,冲破了以往窒碍难行的郁结处,灌入剑中,两者交会的刹那间
,黑黝黝的木剑,爆成一团雪亮光华,木剑恍若千百白玉磨制,光可鉴人,内中更有
一股浩然仙气。
  剑至中途,蓦地一化为三,三褪为莫可名之,而后又综合为一,跟着,这一剑结
结实实地砍在剑网中央。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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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接触的刹那,李煜忽然见到,那幻影中的自己,松开了冷酷的面容,向他温
和一笑,而后,转身消失无踪。
  李煜只觉得身子忽地一轻,彷佛灵魂在瞬间给抽出体外,耳畔呼呼风响,睁不开
眼,肌肤明显地感受到超高速的移动,刮面生疼。
  当风声暂停,李煜睁开眼睛,只见自己身处于一个雄伟壮阔的大殿,四根支撑巨
柱,高耸入云,难测其深,脚下烟雾缭绕,竟似凭空虚立,而大殿上种种原始却雄浑
无比的景观,瑰丽不可方物。
  周围墙壁上,以狂草写了几对大字。
  天道循环!
  生生流转!
  万化不息!
  森罗永劫!
  无可形容的景象,让李煜震惊的说不出话,周围景物又变,所有的墙壁忽尔消失
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在黑暗中,逐渐浮现了点点星光,随着彼此
的旋转不休,在虚空中摊开一道长长的光带。
  光带的边缘,突然放大,一颗蓝白色的球体,呈现在李煜眼前,慢慢旋转,看来
……竟有某种熟悉感……
  正欲细看,半空中忽然响起了声爆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声音不大,却轰的李煜头昏脑胀,三魂七魄站不住脚
。
  风声又起。
  当李煜再睁开眼睛,定下神来,他发现自己已回到了原处,身在半空,手中持剑
,依着一种玄奥的弧度,反臂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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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花风云大骇,本来见到李煜持剑飞来,他下令三边剑网同时朝内推挤,哪想到李
煜还有这手说退便退的本事,反而变招为凌空下击,占进便宜,此时剑阵招式已老,
变更不得,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这一剑。
  “嘶!”
  两力相碰,响起的不是金铁交鸣,反而像是某种布帛的撕裂之声。
  以花风云为首的狼嚎骑士,只觉得剑上传来的劲力之大,实是可畏可怖,彷佛数
座山岳齐降,又好似正面接下一枚坠落的流星,只震的人人魂飞魄散,五内俱焚,可
偏生叫喊不出,所有压力闷积体内,苦不堪言。
  跟着,一道奇异剑气,穿过护体真气,侵入体内,令他们感到强烈的战栗感,不
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是他们最后一个感觉。
  李煜轻轻落地,微风拂动,长发下,眼角彷似有泪。
  好奇怪的感觉,这该怎么形容呢?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不,并不是完全没有感
觉,而是……和心灵上的震撼比较起来,肉体上的感官显得微不足道而已。
  全身真气,以微弱至几难察觉的形式,涓滴不断地缓缓流动,可只要一提气,立
刻化点滴为怒潮,奔腾畅然,不可遏抑。真气运转间,通体舒泰,欲弱即弱,要强立
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一切运行,无不随心所欲,运转如意。
  这该怎么形容呢?逍遥自在……对!就是自在。
  超然于六物之外,无名无功,遵天运而行大道,寂寂乎而万物皆有所得,而后方
为自在。
  李煜缓缓睁开眼睛,无匹锐气一闪即逝,又换上了慵懒疲惫的倦意。自这一刻起
,不动剑气与身体融合无间,再无分你我,这门剑法到如今,可说是大功告成了。
  “当~~~~~  ”一柄仿古剑,坠地断成数截,跟着,百余柄仿古剑先后碎段,金属
折损的碰撞声,出乎意料地清脆,谱成了声长长的低语。
  当剑折落地,彷佛推骨牌似的,狼嚎骑士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接一个的倒地
,他们的脸色如常,事态的急速变化,甚至让他们来不及有表情。
  大部分的骑士,都睁着眼睛,他们无法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理应无坚不
催的剑阵,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破了,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竟能轻取此阵,继而
取了这百多人的性命。
  他们无法理解啊!
  其实,也真是他们运气太糟,不动真剑固然是近终极的武学,超凡入圣,不受一
切世俗条件所限制,但在李煜的手底,并无法发挥出那毁天灭地的绝大威力。
  只是,适才双方交剑,恰逢李煜初悟剑道,体内澎湃真气作释放、统合的紧要关
头,新星爆炸似的能量,先与抵天剑阵对撞,在两力僵持不下时,不动剑气趁虚而入
,恰好是体内护身真气最弱的时刻,而每个人的内力互通,剑气也就无远弗至,立时
给震断心脉而亡。
  举剑微视,晶莹白光逐渐消褪,剑刃又回复成斑驳的木纹,李煜还记得,当不动
剑气灌入其中时,整柄剑轻犹胜羽,剑身璀璨有若白玉,光华辉映,彷佛是最美丽的
新雪。
  这柄『明肌雪』,是寒山老师相赠的三礼之一,看来,便是一柄专为不动真剑所
削制的神兵。
  正自思凝,头顶轰然一声响,只见壁顶岩洞口,清亮的月光,笔直照射至高台。
  “不好,把正事给忘了。”
  顿足一点,飞身急掠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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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
端坐,口中念念有词;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
  爱菱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么东西迷昏过去。看来血色还很是苍白,不过,肌肤
已经重新生长,已经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
菱带回,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彷
似自有生命一般,让人产生恶心的不快感。
  魔法师全神贯注,念着专属的咒文,额上冷汗涔涔,显是行功到了紧要关头。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功力远胜昔日盛时,虽说于魔道不熟,但既然对手
失去抵抗能力,便也无所畏惧,趁机大打落水狗。
  “喂!老兄,我知道你现在还不了手,不过呢,反正我不会魔法,就是现在杀了
你,你大概也不会生气吧!”
  说着讥讽的话语,李煜慢慢提起剑来……
  忽地,高台上电光似冒,两对电蟒由台上四角,吐着嘶嘶火花,飞射而来。
  “好家伙,原来还埋了后着!”
  李煜不闪不避,将剑气散于体外,待电蟒缠身之际,大喝一声,将剑气爆发出去
。
  “喝!”
  不动真剑的剑气,与『终极』同质,李煜剑道既成,以他此时功力而论,只怕是
乃师陆游亦有所不及,轻轻挥  ,爆发出的冲击波,把电蟒瞬间震至灰飞湮灭。
  魔法师见状,心内更是惊骇,当下缓缓伸出手来,向脚边的爱菱碰去。
  “不要乱动。”
  轻轻微笑,李煜寒声道:“我劝你最好不要乱动,就算你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我
敢保证,在你手指还没动以前,你的脑袋会先不见。”
  被这么一恐吓,魔法师又将手缩了回去。
  “在此时杀你,我胜之不武,算了,取回黑曜镜,留你一条命吧!”
  毫无忌惮地抱起爱菱,李煜伸手去取黑曜镜。
  似乎察觉双方实力差距太远,没有反抗余地,魔法师倏地发出尖啸,满怀怨毒地
瞪了李煜一眼,咬破口唇,一蓬鲜血激  在黑曜镜上。
  李煜一惊,知道这是以本命真元催逼法力的邪术,可能是要使用某种血咒锁魂的
濒死术法,为策安全,还是先撤离为妙,主意一定,抱着爱菱掠身急退,飞下高台。
  说时迟,那时快。
  染上鲜血的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
齐鸣,惊破云霄,震的整个洞穴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
出,还没露出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什么东西!”
  李煜此时正飞身下台,尚未落地,听得上方惨嚎,知道定有巨变,警戒心提至最
高,这念头刚起,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来人把爱菱抢去,这一惊
非同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来人亦不得不出手
格挡,但见来人挥臂一击,一枚沈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后发先至,已然
砸至面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后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
击,只要再迟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么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彷
似给人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的鼻血横飞,痛的流出眼泪
。
  这等功力,远胜当今世上许多成名高手,只怕已是三贤者那等级数,这黑曜镜到
底发了什么疯,竟招出这等怪物!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是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
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来人变招未及的刹那,夹手
将爱菱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
只觉得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
击。
  “呱呱桀~~~”“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么做的?”
  来人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
  虽李煜未尽全力,但那数道剑气,也足以令任何特级高手受招重伤,这怪物居然
说破就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对手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来人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然热劲,交织
成大片火墙,席卷天地,先后射至。
  那怪物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
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怪物发出得意的鸣叫。它嗜战如狂,这时战的兴发,忍不住长声
高呼。
  自它出现以来,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人形
,并不是这怪物会隐形,而是魔族的顶级高手,大都练有藉物潜形的功夫,这怪物的
速度高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
紫色高温,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那怪物击去。
  “桀桀~~~”怪物不虞有此一变,险些中招,气的乱吼乱叫。一振臂,又是一道爪
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咦!这是……”
  李煜瞧出来,火网主人正是前日助他免过走火危机的那人,此时李煜神智清明,
一见之下,登时认出来人武功路数。
  “魔门十大绝学,炎系魔武排行第二的炼阳手…这人也是来自魔界!”
  自与那怪物交战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那
怪物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插手的是什么人,李煜放下爱菱,反臂抽出明肌雪,剑
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那怪物陷
入僵局,朝它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便是铁木真复生,胤  亲至,怕也不敢正揽其缨,
来人悲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
,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来人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
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
入体异劲尽数驱除。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
高能源反应的气。
  火墙后,一个雄浑的男子嗓音,沙哑道:“不好!”
  李煜身子一震,登时省悟,它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
强力招式,把整区地底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
轰掉半座山。
  “我去追!”
  火墙中人既肯相助,必然是友非敌,再说,从那“炼阳手”想来,来人绝不会伤
及爱菱,既知如此,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吟,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
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桀桀~~呱呱~~~~~”却见一道硕大无匹的身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
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那庞大物体迅速掠过,之后
,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看情形,不知是何方高人忽然驾临,将那怪
物带走了。
  “这怪物的功力已经够高了,居然还有人能将之制服,武学之道,真是深不可测
啊。”
  震撼之余,李煜感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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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洞内,火光仍在,火墙却已不见。在烈火中,隐隐现出一名男子的身影。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微一拱手,正欲发言,『火人』已抢先一步,道:“李公
子神剑,我闻名已久,今日一见,果不虚传,令我受教了。”
  给这么一赞,李煜红了脸,讪讪地忙称不敢。
  他个性高傲,若是任何人如此奉承,必然嗤之以鼻,但这句话既是出于同属『天
位』级数的高手,那意义便又不同,再说,知道自己名声远传魔界,饶是李煜不重名
利,也还是听得心头一热。
  “我辈武道中人,是就是,非就非,公子不必过谦。”一伸手,旋动气劲把地上
的爱菱带起,冉冉运来,『火人』道:“贱名朱炎,是师傅的首徒,爱因斯坦是我的
小师妹。”
  李煜一愣,随即会意,“爱因斯坦”应该是爱菱的全名吧!
  爱菱这个名字,是到人间界后为方便而缩写的。
  至于朱炎的身份,李煜却在先前便已料到,炼阳手是魔门十大绝学之一,所修成
者,多为历代魔界名匠,而朱炎两次出手相助,自己却与他毫不相识,唯一的解释,
便是爱菱的援兵。
  想到这里,李煜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
,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彷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
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
  “爱因斯坦既然有伤,我必须立刻将她送返魔界,公子对爱因斯坦的照顾,我一
门足感盛情,他日若旅行魔界,请至敝处一游,我必倒履相迎。”不知道是不是两族
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客气了……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
一皮囊,平手托起。
  朱炎弹出一道指风,将锦囊吸入火中。
  “如此,告辞了。”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今次能在奇雷斯手底全身而退,是你我的大幸,但此人个性暴戾,日后恐将对
公子不利,请李公子多加防范。”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
,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
,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  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
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
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
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拔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
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
役,陈由。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
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
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
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可笑的是,从开战到最后,除了李煜本人以外,剩下的三方,俱是只闻其声而不
见其人,打了一场没头没脑的混战。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它叫奇雷斯啊…”
  以个人功力而言,除了陆游本人,李煜想不出哪个人可以和它相提并论,不过…
…
  只要再过得数月,能将不动真剑的要义,了悟的更为纯熟,那时候,任是再强的
高手,自己也无所畏惧,倒还希望能找到这样的绝顶高手来练练剑咧!朱炎的话,看
来是太多虑了。
  “不过,最后一个出现的,是谁呀?怎想不起来人间界有这样的高手呢?”
  想不出答案,李煜摇头叹气。
  一直到几年以后,李煜游学魔界,对于魔门知识领悟更多,那时候,他才明白,
自己今日有多么幸运。
  奇雷斯,又名弘历,是今任大魔神王胤  之子,个性喜怒无常,残忍好杀,靠着
一手天魔功,和与生俱来的疯狂战意,纵横魔界,难逢敌手。它个性极为凶残,不管
高兴或是生气,往往一时兴起,大杀无辜出气,冤死在它手底的生灵,成千上万,人
称『魔族中的魔族』。
  奇雷斯嗜战如狂,又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底,到最后,甚至悍然挑战乃父胤  ,
一场大战,奇雷斯被打成重伤,背钉封魔针,四肢锁上炼魔镣,拖命而逃。
  追兵穷追不舍之际,恰好开了一道往人间界的通道,奇雷斯顺势来至人间界,大
闹一场,若非最后及时被驱逐,以李煜剑术初成,尚嫌运转不灵的今时,便算与朱炎
联手,也是败多胜少,更别说其后所带来的人间浩劫。
  至于后来出现,逐走奇雷斯之高人的真面目,则更是教李煜为之目瞪口呆。
  造物主创世之后,为了维持人间界的力量平衡,特别遗下五头巨龙,暗中监察世
间,亦即是升龙山上,龙族的五大龙神。
  奇雷斯来至人间,以其强横无匹之实力,若让其到处乱走,莫说力量平衡将被打
破,人间界将有多处化为炼狱,是以,龙神只得离开升龙山,将奇雷斯予以驱逐回魔
界。
  换言之,若非是龙神及时莅临,这场由黑曜镜所引发的浩劫,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自此之后,李煜就被奇雷斯盯上,双方数次交手,两败俱伤,更因此酿成
了不少遗憾,此即是李煜不听萧寒山之言,终至引发其“十年剑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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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 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  丽
。
  有一群人,踏着  气的脚步,走进广场。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
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
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
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
的金饰变卖了。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
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
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
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夥人所爱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广场
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
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
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里,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他自斟自酌,
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
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
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尖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
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
:“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
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
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计决不堪他一击的。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
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
,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
的尖锐笑容。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排九、
招妓咧!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拔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
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右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韩……韩…”说到这
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嘿嘿,好
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
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夥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
就已  了气。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
,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
就该检讨,此行,也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
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
,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如果,老友还
能活着回来的话。
  对于这点,韩特毫不担心,那么大的劫数都害他不死,这点小事,哪会要他的命
。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只是,连他自己
都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非常难忘
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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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
,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之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
,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
十三人,期间,三闯黑鲁曼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
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而后,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黑鲁曼、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
高手三百二十六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他更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
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
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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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
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
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
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
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
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
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
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
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
,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
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
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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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小语
  第六篇结束,爱菱篇总算完了。爱菱、莫问的旅程,就此告一段落,不过,如果
用全部的人生来看,他们要走的路,都还很长呢!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也会继续面对更苦、更悲伤的旅程,会有许多的同伴,和
他们一起共度,也就是这些不同的旅途,一点一滴的,构成了整个风姿世界。
  爱菱篇是殒星篇以后的作品,从三上中到三下初,用掉了近半年的时间。写作的
蓝本,是藤田河日郎老师的一个短篇作品,叙述木偶公主与下忍的故事。
  写作之初,我脑里只有李煜对烧焦的爱菱,大吼:“大笨蛋!人死了,不就什么
都作不成了吗?”这一幕。换言之,整部爱菱篇,可以说是从这短短一句话演伸出来
的。
  原本我只打算写一部两、三万字的短篇,结果……一如银河篇以后的职业病,为
了架构剧情,侧写人物,不得不七加八减的增了许多部份,由一篇变成六篇,当初预
定每篇一万五千字打住,结果写到最后两篇,又破表了。
  李煜的设定,很奇怪,他的蓝本,是藤田老师作品中的那名下忍、『咸蛋超人”
中的天才超人、『五星物语』的凯渊,这三人的混合。
  当初是想,我要写一个天才,这个人只要是有关于剑的部份,一学就会,不学也
会,就像天才超人一样,只要说『因为我是天才』,就能打倒敌人。因为这样,就要
找一个天才型人物来命名,在几次翻阅史册后,李煜这个角色就出来了。
  这样的角色,试验性质很高,也因为他的成就主要来自天分,所以,李煜是“剑
仙”,练的也是纯靠天分的“不动真剑”,像他这样的个性,是打死也成不了“剑圣
”的。
  爱菱这个角色吗……没有什么好说的!
  写爱菱篇,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仔细想想,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很难发生
什么有趣的故事,结果就变成一个人老是回忆,另一个整天耍白痴。武打场面写的更
烂,下笔的时候,思绪很不能连贯,光是第一集我就重写了三遍,虎二现在看到的,
是第三版。
  本集许多东西都还在设定中,最后一幕简直写到没力,朱炎、奇雷斯、龙神的形
象全都是混过去的,那个魔导师更可怜,出来还不到三面就完蛋,我连名字都懒得想
。会出现这种烂帐,纯粹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自我检讨之余,也请各位继续鞭策。
  爱菱篇的下一篇是什么?先别问我,我要去赶几个报告,笔者的成绩只是普通,
整天写东西,多少有点顾此失彼,所以,就请各位多多见谅啦!
  请大家多多给予意见,我常常是信箱收到了信,才开始动笔,所以说,风姿大半
的作品,都是被读者逼出来的。
  也请大家多多鼓励其他的作者,看到讨论版上都在讨论风姿,我很开心,不过,
我更希望看到,讨论版上热烈的讨论各家作品,百花齐放。
           敬祝各位多福多寿  万福金安
              Roson  9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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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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